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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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的**市****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项目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项目采购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名称

预算

数量

1

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

1152万元

144台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开发区栗雨工业园57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此批量车均为****生产,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其总成,运营期间,电池正常,无任何故障。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论证地点

**市**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1201(**天****公司)

论证意见

一、****办公厅2023年9月19日发布交办运【2023】52号文件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明确该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为维持**公交的正常运营,公司拟对现有的144台插电车动力电池更换电池,以解决此项安全隐患。

三、此批量车均为****生产,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其总成,运营期间,电池正常,无任何故障。

四、针对以上情况,为确保公交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营,更换电池仍采用原品牌**时代电池,避免改变动力电池软硬件环境,相关通信协议、控制系统以及技术服务,服务由原车辆生产商承担,便于更加保障车辆的稳定性,以维护人民生命的安全。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条款要求,****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刘鑫建

国信集团

中级

刘毅军

****财政局

中级

胡楠

****民政局

高工

六、公示期限:自2024-10-28至2024-11-01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黄**路278号

联系人:刘先生、谭先生 联系电话:153****1032 、139****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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