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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10-29】
| **区西部区域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区西部区域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 ||||||||||
| 标段编号 | ****003001 | 标段名称 | **区西部区域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正泉****公司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大****开发区及**区**街道、双岛湾街道、三涧堡街道(指原**街道范围内)供水设施项目原址进行改造提升。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研究院****公司 | 刘士龙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苏132********01214 | ****9883.000000元 | 18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 | 94.91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士龙 | 夏玉雪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金生宇 | 夏玉雪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 | 王喜锋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21********01295 | 李会勇:一级注册建造师:鲁137********19399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0010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00079 |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苏132********01214 | 鲁121********13514 | |||||||||||
| 投标报价 | ****9883.000000元 | ****7394.400000元 | |||||||||||
| 工程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 | |||||||||||
| 评审得分 | 94.91 | 72.65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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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研究院****公司 | ****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研究院****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费率为2.36%,设计费报价为771617.00元,施工费折扣率为98%,施工费报价为****8266.00元,总报价为****9883.00元;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行业甲级;企业业绩-施工业绩:**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水厂二期工程;企业业绩-设计业绩:黄泥****基地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泵站建设改造及桃子湖治污项目(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南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费率为2.38%,设计费报价为777219元,施工费折扣率为 96.2%,施工费报价为****0175.4元,总报价为****7394.4元;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行业甲级。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