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农业农村局东辽县“美丽乡村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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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美丽乡村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1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海娇
项目联系电话 130****997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白泉镇银泉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兆丰139****088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华厦山水名居商业1号楼106、206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海娇130****99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美丽乡村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县“美丽乡村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资格评审标准增加内容如下:1、社会保障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纳税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其依法免税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服务网上发布。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变更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变更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白泉镇银泉路21号

联系方式:韩兆丰139****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华厦山水名居商业1号楼106、206门市

联系方式:张海娇130****9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娇

电 话: 130****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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