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花村宗地号332号芳前、腾框栋疫木防治采伐(采伐面积109亩) |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林产品/其他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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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2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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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16.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668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古镛镇梅花村部14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186****66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女士135****1801 | ||
项目概况
梅花村宗地号332号芳前、腾框栋疫木防治采伐(采伐面积109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梅花村宗地号332号芳前、腾框栋疫木防治采伐(采伐面积109亩)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预算金额: 163000元
最低限价: 163000元
保证金金额: 3000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 1 |
梅花村宗地号332号芳前、腾框栋疫木防治采伐(采伐面积109亩) |
1 |
163000 |
项 |
林木 |
具体采伐与销售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宗地号 |
林班-大班-小班 |
权证面积(亩) |
调查面积(亩) |
有林地面积(亩) |
地类 |
林种 |
起源 |
龄 组 |
经营类型 |
优势树 |
树种 |
郁闭度 |
坡度 |
平均胸径(cm) |
有林地亩蓄积() |
林分蓄积() |
| 1 |
将政林证字(2005)第3187号 |
332 |
48-2-2 |
128 |
109 |
109 |
乔木 |
用材 |
梅花村委会 |
人工 |
30 |
**松 |
9马1杉 |
0.7 |
18 |
15 |
8.71 |
949.3 |
| 合计 |
128 |
109 |
109 |
949.3 |
合同履行期限: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内全面采伐完成,伐区清理完毕,疫木防治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随身携带材料:投标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2、资格承诺函: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政府采购项目推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方式:请有意向的单位或组织或个人于2024年10月29日 至2024年11月0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报名,联系电话135****1801。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参加报价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报价时需携带叁仟元(3000元)人民币(现金)作为询价保证金,现场封存。未中标的报价结束后退还,成交人询价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并付清合同全款后退还,未携带询价保证金的将拒绝参与报价。
2、本项目底价:163000元。
3、报价人报价时不得低于本项目底价,否则作无效报价。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成交人1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金额。
5、本次询价公告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古镛镇梅花村部14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86****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联系方式:傅女士135****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86****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