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光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进场交易活动,加强对进入阳光平台的交易主体人员(本交易主体人员特指招标或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监督人员、评审专家及投标人等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人员)场内行为的管理,促进国**光平台评审专家规范地履行职责,保障场内交易活动及评审活动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光平台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阳光平台由****(以下简称“采购公司”)负责运营,采购公司对阳光平台的交易活动场地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各交易主体人员进入阳光平台参与项目交易活动,****公司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交易秩序,有序开展各项交易活动。
交易主体人员在交易活动(开标)当日,凭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进入国**光平台开评标交易活动场地。
交易主体人员进入评标区域,原则上单个项目仅可进出一次评标区域,除项目原因确需离开评标区域(如项目采用简易评标办法需至开标室抽取中标单位,或需对投标人提供的大件样品进行评审等项目本身存在的特殊情况)外,项目交易评审未完成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域。若擅自离场导致无法返回的,离场人员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招标采购单位委派人员场内行为管理
(一)招标(采购)单位可通过阳光平台官网进行(www.****.cn)项目进场交易预约、项目基本信息录入、评审指标录入、场地预约、信息发布等操作。
(二)评审代表
1.招标(采购)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委派评审代表。评审代表与采购****委员会参加评标活动的,评****委员会组长。
2.评审代表仅参加评标活动,不参加开标活动。
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代表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采购平台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评审代表不得接受或者提出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代表与采购平台专家组成的,可进入评标现场的评审代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审委员会全员为采购平台专家的,可进入评标现场的非评审代表(含代理机构人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以上人数限制不含招标(采购)单位所派遣评审监督人员。
5.评审代表不得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干****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
6.评审代表****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评审****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
8.若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者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应及时**光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并积极协助得处理,必要时应申请暂停评审活动。
9.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0.严禁在评标区域内吸烟或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评标设备。
(三)评审监督人员
1.招标(采购)单位可委派评审监督人员,进场评审监督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2.评审监督人员需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透明性,保障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平性,不允许中途离开评标区域。
3.评审监督人员按照评标纪律的规定,监督和要求评委遵照执行,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行为,要敢管敢说,即时制止和纠正。
4.评审监督人员需维护评标工作秩序,排除评标场所外来的扰乱和干预。对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的个人通讯和个人活动进行监管,并遵守平台相关规定。
5.评审监督人员需对评委在评标休息期间的活动,加强监督。坚持评委集体活动,不允许个人独自行动。
6.评审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行为,****委员会反映。对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有无违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签字证明。
7.评审监督人员不得参与评标,不得对法律法规以外的标书内容进行解释,不得发表诱导性言论,不得暗示、引导评委专家的评审行为。
8.评审监督人员须遵守招标纪律,按照招标、评标的时间要求,做好监督工作。
9.若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者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应及时**光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并积极协助得处理,必要时应申请暂停评审活动。
10.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1.严禁在评标区域内吸烟或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评标设备。
(四)若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或阳光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的,平台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场内行为管理
招标****托代理机构人员代理招标。
(一)代理机构人员应当在项目开标时间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并进行开标准备工作。如需在开标前接收投标人资料或者样品的,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场,并安排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到采购平台指定地点组织样品接收、登记、展示、退回等工作。
(二)项目开标时,代理机构人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投标人无需到场的项目,应当做好网上文字直播。需要使用摇球机时,应当使用采购平台统一提供的摇球机,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摇取方式开展工作。
(三)自觉维护开标现场秩序,保持开标室环境整洁。开标结束后,及时整理开标资料并带走,主动联系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关闭开标场所评标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
(四)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内组织评标评审活动的,原则上进入阳光平台评标区域协助评标的代理机构派出人员与招标(采购)单位派出的业主代表人数总和不超过2人。
(五)代理机构人员应自觉遵守采购平台评标区域内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进入评标区前,须将所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存放在存储柜内,不得将上述物品通过任何形式带入评标区内,否则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配合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并通过门禁系统进入评标区。
3.在指定的评标室或指定区域活动,不得串岗,不得在评标室外谈论与评审项目有关的事项。
4.****委员会成员与招标项目、业主、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并及时申请补抽专家。
5.在开展项目评审前,向所有参与评标人员宣读评标纪律,****委员会成员签署廉洁承诺书,自觉维护评审现场秩序。
6.不得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业主代表的倾向性意见,****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不得影响公正评审。
7.****委员会完成评审活动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打印、收集、整理项目归档所需的资料、文档等。
8.评审过程中,****委员会成员离开评标室查验样品或者使用摇球机的,应当提前通知采购平台工作人员陪同。
9.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者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应及时**光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并积极协助得处理,必要时应申请暂停评审活动。
10.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在组织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1.评审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资料并带走,主动联系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关闭评标场所电源及电器设备,并及时妥善处理评审当天的样品,需密封纸质材料或封存样品的,应当提前通知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12.严禁在评标区域内吸烟或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评标设备。
(六)若代理机构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或阳光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的,平台保留追究相关人员及代理机构责任的权利。
三、评审专家(含论证专家)评审行为的管理
阳光平台进场交易项目专家抽取工作依据《**国**光集中采购平台项目评审专家抽取规程》《**国**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抽取制度》执行。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在开标当日依据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确认的专家的数量、专业、备选专业及回避信息进行专家抽取。
(一)评审专家应主动学习并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电子招投标和专业领域的最新知识及阳光平台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珍惜荣誉,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审活动开展前,若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招标项目、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已进入评标区域并翻阅评标项目相关材料后,经查属于确需回避的评审专家,须由阳光平台工作人员安排至指定区域内等待,至该项目评审结束方可离开评标区域。
(三)正常情况下,评审项目须在本项目所有评审专家到齐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专家应自觉遵守阳光平台评标区域内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进入评标区前,须将所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存放在存储柜内,不得将上述物品通过任何形式带入评标区内。
2.配合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并通过门禁系统进入评标区。
3.在指定的评标室或指定区域活动,不得串岗,不得在评标室外谈论与评审项目有关的事项。
4.项目评审前,评审专家须听取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宣读评标纪律并签署廉洁承诺书。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不得抄袭其他专家的评分或意见。
6.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倾向性意见,影响其他评审专家公正评审。
7.对项目扣分、判定为不合格投标或无效报价的理由和依据,应当做出详细、具体的说明。
8.评审中应严格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不得无依据随意否决投标。
9.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或对项目作出流标处理的,应当详细书面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履行报告程序。
10.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11.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者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及时向采购平台反映。
12.评审完成后,应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出具完整的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不得拒绝签字。
13.评审专家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14.评审专家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项目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5.严禁吸烟和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评标设备,自觉维护评审现场秩序。
16.上述规定适用于项目论证专家相关行为管理。
(五)若评审专家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或阳光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的,平台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国资委及阳光平台相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若存在费用报销需与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协商处理的,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提出不合理要求。关于异常情况的专家劳务费用,按如下规定执行:
1.若因采购平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抽取专家数超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专家人数的,专家到场后由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进行解释,并补贴路费100元/人。
2.若因采购平台专家抽取系统故障,导致抽取专家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专家人数,专家到场后由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进行解释,并补贴路费100元/人。
3.若因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提供的抽取信息有误,导致抽取专家数超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专家人数的,且评审专家到场后未曾接触、查阅评标资料的,由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进行解释,并补贴路费100元/人;若专家到场后已接触或查阅评标资料的,需按规定待评审结束后离开,并由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进行解释,并补贴200元/人。
4.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在接听专家抽取电话并通过短信回复同意后需在一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若因故超时无法进入评标区域内的,专家往返路费由评标专家自行负担。
四、投标单位进场行为的管理
(一)投标人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前往阳光平**台办理门禁授权并领取投标人标识吊牌。
(二)投标人原则上不得进入评标区域。投标人拟参与的交易项目有需投标人演示、展示投标标的情况的,需由拟参与项目的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通知阳光平台,并由阳光平台工作人员有序带入评标区域。
(三)投标人进入开标区域及评标区域应当服从阳光平台工作人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在开标室参与项目开标时,应自觉遵守开标会议纪律,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静音模式,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影响或者扰乱秩序。
2.自觉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开标、评标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开标室或评标室相关设施设备。
3.对交易活动有质疑异议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向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方答复不满意的,应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投诉。
4.投标人不得泄露项目相关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项目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5.严禁在评标区域内吸烟和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评标设备,自觉维护评审现场秩序。
(四)若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或阳光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的,平台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阳光平台工作人员进场行为的管理
除按相关规定可于当天进出评标区域的工作人员及相关安保人员外,其余人员无故不得进入评标区域。确有特殊情况需进入评标区域的,****公司内部审批后持相关证明文件方可进入。
(一)履职尽责,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评标区域管理工作、专家抽取工作等。
(二)不得无故离岗,做好评标区域内人员的管理工作,禁止各项目参与人员无故离开评标区域;若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情况,需及时纠正,并逐级上报上级管理人员进行妥善处理。
(三)及时响应各参与主体提出的合理诉求,若无法解决的,按要求报上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不得泄露项目相关评审文件、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项目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五)举止端正。严禁在评标区域内吸烟和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阳光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及相关评标设备,维护评审现场秩序。
(六)评标结束后,需关闭评标场所电源及电器设备,并协助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密封纸质材料或封存样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业主委派工作人员及评审代表进场交易行为规范的提醒(试行)》《**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场交易行为规范的提醒(试行)》《**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专家评审行为规范的提醒(试行)》同时废止。
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招标(采购)单位委派人员授权委托书
2.监督人员授权委托书
3.代理机构人员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人员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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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