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宣传及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履约能力“1.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有自持或代运营平台账号每有一次上榜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的**排名前十(含)的得2分,最多16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更正为:“1.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有自持或代运营平台账号每有一次上榜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政务微博影响力报告》的得4分,最多16分。注:该报告由微博出品,****中心、****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评价对象包括**所有通过微博认证的机构官方微博,评价体系包括四个维度:传播力、服务力、互动力和认同度。每年发布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年度四份报告。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履约能力“2.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的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4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备案资料、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3.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的类似项目或项目中制作的作品,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更正为:“2.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类似(类似是指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与本项目需求涉及领域相关服务)运营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有1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20分。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备案资料、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标书代写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团队能力“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更正为:“新闻记者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1.备案编号:510********200033871[2024]05519
2.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
采购包1:350,000.00元
采购包2:460,000.00元
采购包3:300,000.00元
采购包4:320,000.00元。
3.本项目各包采购最高限价如下:
采购包1:350,000.00元
采购包2:460,000.00元
采购包3:300,000.00元
采购包4:320,000.00元
4.采购品目:C****9900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5.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联系地址:**市锦城大道366****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6.****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名称:****
地址:**市致民东路6号
联系方式:028-****4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1栋1单元6层2号
联系方式:028-****3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3786、177****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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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