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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44729U | 建设单位法人:李经堂 |
| 宋正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社区**路28号 |
| 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弃物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路28号 |
| 经度:111.30825 纬度: 29.6258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1 |
| 常环建(5)〔2024〕3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7-12-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39.58 |
| 10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4472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心 |
| 914********365963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中心 |
| ****0108MA35L3U6XM,914********3659637 | 竣工时间:2024-06-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7644 typeTen=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一般固废92.25万t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一般固废92.25万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其以固废的综合利用为原则,固体废物以替代原料的形式参与水泥熟料的煅烧过程,替代原料则以煅烧残渣的形式通过高温下固液相反应进入水泥熟料,固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与水泥窑烟气一起经依托工程的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其以固废的综合利用为原则,固体废物以替代原料的形式参与水泥熟料的煅烧过程,替代原料则以煅烧残渣的形式通过高温下固液相反应进入水泥熟料,固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与水泥窑烟气一起经依托工程的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必须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对**的钢板库及改造的原料堆棚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 该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具有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氟、硫、氯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投加点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不得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放射性、爆炸性和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家用电器、废电池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以及未知特性和未经过检测的不明性质废物。同时,该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应与水泥厂常规燃料和产品分开贮存并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该项目依托的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60万吨白色硅酸盐酸水泥熟料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其它要求均按原批复标准执行,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好应急预案并向**县生态****执法局完成报备。完善好各类台账,记录好一般固废来源单位、运输单位及责任人和入厂检查与检验结果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源排放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自主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对**的钢板库及改造的原料堆棚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 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具有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氟、硫、氯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投加点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与水泥厂常规燃料和产品分开贮存并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项目生料输送废气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窑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以Hg 计)、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 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中表1的排放限值; 无组织的粉尘、氨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规定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南侧居民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正在修订应急预案并向**县生态****执法局完成报备。完善各类台账,记录好一般固废来源单位、运输单位及责任人和入厂检查与检验结果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源排放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自主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好应急预案并向**县生态****执法局完成报备。完善好各类台账,记录好一般固废来源单位、运输单位及责任人和入厂检查与检验结果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源排放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自主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局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正在修订应急预案并向**县生态****执法局完成报备。完善各类台账,记录好一般固废来源单位、运输单位及责任人和入厂检查与检验结果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源排放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自主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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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48 | 45.48 | 0 | 45.48 | 0 | 45.48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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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77 | 31.277 | 0 | 31.277 | 0 | 31.277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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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袋式除尘器 | 小于2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 |
| 2 | 低氮燃烧器、SNCR、SCR、复合脱硫设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低氮燃烧器、SNCR、SCR、复合脱硫设施 | 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设施 | 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 该项目依托的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60万吨白色硅酸盐酸水泥熟料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其它要求均按原批复标准执行,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料输送废气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窑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以Hg 计)、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 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中表1的排放限值; 无组织的粉尘、氨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规定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南侧居民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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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必须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对**的钢板库及改造的原料堆棚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 该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具有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氟、硫、氯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投加点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不得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放射性、爆炸性和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家用电器、废电池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以及未知特性和未经过检测的不明性质废物。同时,该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应与水泥厂常规燃料和产品分开贮存并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该项目依托的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60万吨白色硅酸盐酸水泥熟料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等其它要求均按原批复标准执行,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好应急预案并向**县生态****执法局完成报备。完善好各类台账,记录好一般固废来源单位、运输单位及责任人和入厂检查与检验结果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源排放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自主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对**的钢板库及改造的原料堆棚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 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具有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氟、硫、氯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投加点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项目利用的有色金属灰渣、铁矿采矿粉末、燃煤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与水泥厂常规燃料和产品分开贮存并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相关要求。 项目生料输送废气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窑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氨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以Hg 计)、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 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 计)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中表1的排放限值; 无组织的粉尘、氨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规定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南侧居民噪声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正在修订应急预案并向**县生态****执法局完成报备。完善各类台账,记录好一般固废来源单位、运输单位及责任人和入厂检查与检验结果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染源排放按照监测计划进行自主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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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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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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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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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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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