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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基地建设项目共包含253个地块均位于亚堆乡,其中果乃村56个地块、曲德沃村46个地块、日苏村18个地块、曲德贡村45个地块、亚桑村43个地块、支那村17个地块及热木那村28个地块。地块原用地类型主要为水浇地、旱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天然牧草地、****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及裸岩石砾地等,占地面积为73936m2,****基地建设,全部****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地块土地用途由水浇地、旱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基地、科教文卫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以及特殊用****基地。本项目所包括的253个地块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涉及地块内无槽罐,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有毒有害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涉及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