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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乡镇(街道)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石林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关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石林县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企业、乡镇(街道)申报、****保障局做出测评意见、征求县****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形成评审结果。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2024年被评价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家
石****公司
**杏林****集团****公司
二、2024年被评价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1家
****政府
****人民政府网、****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公示。
****(代)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