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兰溪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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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4 14:1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0吨服装辅料技改项目

**市**市**镇祝宅村

****

由于市场上对服装辅料(玻璃饰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企业新增振动分筛机、压制成型机、富氧燃烧设备等生产、节能设备,实施年产8000吨服装辅料技改项目,目前项目已****信息化局备案,备案代码为2407-330781-07-02-761469

企业承诺严格执行环评中相关环保措施,并落实“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程序。

废气:熔化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混料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选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①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②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如压制成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加设减震垫以及隔声罩或消声器;③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原材料或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突发噪声;④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2728

通讯地址:**市**路500****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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