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四楼儿童保健科装修项目 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门诊楼四楼儿童保健科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资格审查公告“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生态环境局**分局 的 ****门诊楼四楼儿童保健科装修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更正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医院) 的 ****门诊楼四楼儿童保健科装修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原资格审查公告“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门诊楼四楼儿童保健科装修项目,属于. 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更正为“1. ,属于.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无
名 称: ********医院)
地 址:**市**区宝庆东路
联系方式: 李先生 186****9153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敏州西路1-2块地(鸿祥家具旁)
联系方式: 李女士 193****5168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93****5168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