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国****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新区,****医院北区院内,东临朱河街,南临迎旭路,西临**大街,北接**路。国****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7239万元,总建筑面积约62900㎡,建设工期31个月,主要包括**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楼、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水泵房、****中心、液氧站、门卫等配套用房,以及外线、室外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新区院区内(东临朱河街,南临迎旭路,西临**大街,北接**路)。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结束及所有审核审计完成终结。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国****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审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阶段造价审核以及工程结算审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石****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其他补充说明: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1337)。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 (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通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电子标服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及高级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09:00至2024-11-05 17:00(**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康凯,联系电话:0311-****216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焕,联系电话:0311-****7665,电子邮件:****@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1-****6692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西路215号 |
地址: | **省**市**区**东路150号国际丽都1号楼2单元701室 |
| 邮编: | 05000 |
邮编: | 05000 |
| 联系人: | 康凯 |
联系人: | 张晓焕 |
| 电话: | 0311-****2161 |
电话: | 0311-****7665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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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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