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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市环湖东路项目》立项的报告”(潜交工﹝2024﹞6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区域路网,原则同意《**市环湖东路项目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官庄镇、黄柏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修建道路长约 3.331千米,其中改建段约 1.5千米,**段约1.831千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宽 6米,路基宽 6.5米,时速 20千米/小时;配套建设防护排水、涵洞、交叉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 366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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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