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县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现拟遴选一批资质好、实力强、质量过关、信誉度高的企业,作为我县助力乡村**、“百千万工程”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白名单”。
一、“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
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支持、配合推进分布式光伏整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且具备以下条件:
****公司在**县行政区域内注册;
****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三)国企、央企或助力**县乡村**、“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中表现优秀的企业优先推荐;
(四)合法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在“信用中国”(http://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部门的管理,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打包备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政策规定,按时序纳统报数等;
(六)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
二、“白名单”企业认定流程
(一)组织申报。通过查验资质及佐证资料、市场评价等组织申报,****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明确申报资料具体要求、申报截止时间等事项。标书代写
申报部门:****604室
联系地址:**县遂城街道建设路11号
联系电话:0759-****215
(二)组织论证和评审。按照规定程序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提交资料,由县发改局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政府及群众代表开展论证及评审。
(三)结果公示。根据遴选评审结果,****改革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组织实施。待公示完成后,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要求,有序推进**县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三、“白名单”企业动态管理
对“白名单”企业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企业运营及群众反馈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适时增减“白名单”企业。一旦发现“白名单”企业出现以下行为,一经查实,即将该企业移出“白名单”,并实施约谈、通报、信用惩戒等处罚,该企业负责人及其企业不得重新申请加入“白名单”:
(一)将本企业资质外借(转代理、转委托、多次代理、多头授权等)、挂靠、损害群众利益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
(三)在开展项目建设的经营过程中,贿赂镇村干部,搞不正当竞争的;
(四)不履行企业责任,不配合或虚假配合纳税纳统筹管理工作的;
(五)不及时履行售后运营、维护服务承诺等行为,或出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
(六)在与用户签订****公司及资质转移到县外或转包的;
(七)出现较多纠纷及投诉事件的;
(八)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违反政策规定等情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将视产业发展和工作情况可适时调整,遇到问题****改革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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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