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县属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新国资办(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资金竞争****银行遴选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1. 资金对象:集团每季度大于1000万元且闲置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自有资金,若国资办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对有特殊渠道来源的资金另行分配。
2. 标的具体为:中标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取8****银行家数大于等于9家),****集团每季度自有支配资金的23%、20%、17%、14%、11%、8%、5%、2%的比例存放,中标7家则按24%、21%、17%、14%、11%、8%、5%****银行家数为8家),中标6家则按25%、22%、19%、15%、11%、8%****银行家数为7家),中标5家则按30%、25%、20%、15%、10%****银行家数为6家),中标4家则按40%、30%、20%、10%****银行家数为5家),若中标3家则按50%、30%、20%****银行家数为4****银行3家或不足3家,则作流标处理)。****公司新****公司业务发展,其资金仅存放于本次中标且****银行,存放金额****银行担保业务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存款类型、****集团视情况****银行商定,不管哪种类型存款,****公司的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须正常支付。
3. **期限:2年(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4.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县设有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的银行;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7 日17:00前,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制作时间,提前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地点:**县****体育场路98号
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六、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投标人须于2024年11月 8 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县****体育场路9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 8 日9: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体育场路98号,****。标书代写
八、联系人:
1.采购方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5-****0562
地址:**县鼓山中路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575-****0697
地址:**县****体育场路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