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统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要求,结合我院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本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系列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
(一)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系列包括工程、会计、经济、审计、出版、翻译等。其申报评审条件按****保障厅印发的文件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保障厅官网中职称评审专栏查询下载。职称申报人员占本单位结构比例。
自然科研(含实验)系列、工程系列中级等我院自主评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2024年度,**省新修订了部分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级职称按2024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数字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4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5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三)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四)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委员会评审或各****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常态化申报、集中式评审,具体评审时间视申报通过人数另行安排。
(五)博士和博士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初定中级职称,业绩较为突出的,可申报高级职称。在职博士****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办理职称初定,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二、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10月28日至11月4日,所在单位接收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并公示,本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推荐。
(二)11月4日至11月5日,人力**部接收我院申报委托评审职称系列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力**部将申报人的材料整理上报至河****委员会。
三、申报流程
2024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申报和审核推荐均通过**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一)个人申请
个人账号创建。所在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标书代写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考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议、推荐,并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书面评议推荐意见。申报人业绩材料需在单位内部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推荐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省直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保障厅。
(三)相关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省直主管部门在单位推荐基础上,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初审;****保障厅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委员会。标书代写
根据**省2024年度职称文件精神,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注意:个人申报截止时间的具体信息详见《******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附件:2024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标书代写
四、有关要求
(一)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申报职称和院属各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省科学院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所在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严格执行职称推荐评审的程序和纪律。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依据《**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省科学院将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确保评审客观公正。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院人力**部联系。
职称工作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领导、各用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从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