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浦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浦城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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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2024年**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中“四、报价要求”及“报价分”更正及说明

更正内容:

1、本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二、服务要求“根据《**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文)相关标准计算委托评审费用,评审费用应在评审报告经合规检查无问题并将评审资料送还委托人归档后支付。建设项目预算、竣工结算审核付费标准表详见附件,注:1、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分别按以上标准分档累进计取费用,预算审核按80%计取;本办法中的付费标准或计费费率均为最高限价。预算、结算项目单项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起点最低分别为0.1万元、0.2万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现更正为: “根据《**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文)相关标准计算委托评审费用,评审费用应在评审报告经合规检查无问题并将评审资料送还委托人归档后支付。建设项目预算、竣工结算审核付费标准表详见附件,注:1、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分别按以上标准分档累进计取费用,预算审核按80%计取; 结算审核按 100%计取。
本办法中的付费标准或计费费率均为最高限价。预算、结算项目单项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起点最低分别为0.1万元、0.2万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2、 征集文件中“四、报价要求”及“报价分”设置因系统固化,现作如下更正及说明,征集文件与本条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

报价类型

数据类型

1

报价要求

%

无限制

折扣率

服务要求

征集文件中的上表报价类型为折扣率报价,本项目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按照固定价格进行投报,各供应商的报价均按“最高限价”价格填报,即所有参与供应商按固定价格折扣率(折扣率=100%)填报。最高限价为本变更公告中“二、服务要求”中的报价。

所有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价格分均按满分计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报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征集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五一三路179号

联系方式:182****7025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胜利街直街

联系方式:0599-****107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599-****107

征集人:****

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县财政投资评审助审机构服务框架协议项目(****29002)-文件集.zip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30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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