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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局:
《关于划拨**北街(**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及团结路(**北街-民悦街)南侧周边绿化项目用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4〕184号)收悉。根据原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令第9号),****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区86960.66平方米〔约合130.44亩,其中**北街(**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用地面积70948.34平方米;团结路(**北街-民悦街)南侧周边绿化项目用地面积16012.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管理局,用于**北街(**山路-培华路)两侧林带及团结路(**北街-民悦街)南侧周边绿化项目建设。土地用途:公园绿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管理局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