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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电视台、中国**凤岗镇栏目上公示20天,网址:http://www.****.cn/fg/
联系地址:****2****建设局 联系电话:****7768
********建设局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缴纳社保月数 | 有无自有房屋 | 符合保障条件 | 备注 |
| 1 | 梁映霞 | 440823********0348 | 东****发展中心 | 凤岗镇狮**路1****居委会 | / | 无 | 本市户籍廉租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