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潭村**村改造项目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4,更正为:2024-11-06。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 五、 付款方式”中的付款内容:
(1)第一期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的50%进行支付;
(2)第二期服务费用:在本征收项目正式签约工作启动30日内,甲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进行支付至60%;
(3)第三期服务费用:在本征收项目正式签约期限届满,且签约率达到90%以上时,甲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进行支付至80%;
(4)第四期服务费用:乙方交付除特殊情况下的钉子户外的项目档案(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各一份)后,甲方结清按实际建筑栋数计算的服务费用总金额进行支付至100%。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全部档案移交完成为止。
更正为:
(1)第一期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的20%进行支付;
(2)第二期服务费用:待50%建筑物(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进行计算)顺利完成测绘、评估环节工作,出具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如有),且测绘、评估数据均完成数据录入,甲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服务费总金额50%进行支付;
(3)第三期服务费用:待80%建筑物(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进行计算)顺利完成测绘、评估环节工作,出具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如有),且测绘、评估数据均完成数据录入,甲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服务费总金额80%进行支付;
(4)第四期服务费用:待乙方完成项目电子档案整理工作(除部分暂未完成征收协商的对象)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建筑栋数计算的服务费用总金额进行支付至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景云路36号
联系方式:020-****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495-10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电 话:020-****849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