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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测绘资质单位申报,自然**主管部门初审及市局评审组审定,确定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定级结果,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均可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地址:**建设路255号
联系电话:0534-****819
电子邮箱:ycsgtjchk@d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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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