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宜居新质人才园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宜居新质人才园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芜繁路鲁港新镇7-10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龚工 0553-****26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沙塘园7号1807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173****100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开发区南区杨河路7号办公楼 | |
| 投标报价 | ****823元 | |
| 授权代表 | 文斌 | |
| 交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中学标牌标识宣传栏等设备合同,371670元,2023年9月5日; 2、南谁区乡村****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825元,2023年5月6日。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新****公司 |
| 地址 | **省**市**区**南路289****广场1707室 | |
| 投标报价 | ****283元 | |
| 授权代表 | 张霞明 | |
| 交货期 | 60个日历天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文化建设、广告标识标牌制作,800000.00元,2024年7月21日; 2、文化建设、标识标牌制作合同,675000.00元,2024年4月29日。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市行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有供货产品质保期未按采购需求说明“*3”要求提供承诺函; (2)**华恒****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16产品:室外LED 宣传栏 (LED视 频显控)的*6和*15要求的产品功能性检测报告。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