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奥体中心、明湖中学南侧停车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澄清答疑2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停车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澄清答疑2

****中心、****停车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澄清答疑2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条中的第三小项中业绩证明的备注: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甲方付款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类型及项目面积,如无法体现,须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以马赛克等方式涂抹,原件备查。质疑: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中既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非必须招标的项目业绩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因此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不合理。

建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有其中一项即可,无需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甲方付款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回复:法律要求“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为证明项目实际开展的材料,本项目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为证明业绩真实性的合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本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代理公司:****

联系人:毕玉 电话:0550-****598、153****6369

联系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20

招标单位:****

联系人:李刚 电话:157****8108

联系地址:**市明湖公园内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