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城乡土地**统筹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宋桂镇、大湾镇、南**镇单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宋桂镇茆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根据《国土**听证规定》要求,我局拟举行关于**市**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宋桂镇、大湾镇、南**镇单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宋桂镇茆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关于《**市**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宋桂镇、大湾镇、南**镇单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宋桂镇茆坡村项目区实施规划》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
听会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县都城**滨东路28号****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本次听证会人员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
(二)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报名期限和地点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17时之前通过书面和电话等形式提出申请。公民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的文件)、代理人(或推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听证须知
(一)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
(二)申请人应熟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相关情况,关心我县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实施规划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会秩序,不得喧哗、哄闹或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五)听证会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均平,联系电话:0766-****133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