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玉中医采BXFW****0909-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综合评分表”中“服务网点保障能力、人员配置、增值服务内容及相关优惠服务”评审内容如下: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 |
服务网点保障能力 |
6分 |
1.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主要辐射区域(所在区)已经设立了区级分支机构并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时未成立但承诺成交后签署合同前成立的得1.5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签订期限内设置好分支机构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约定期限内无法提供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上报财政进行处理】;本项最多得3分。标书代写 2.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主要辐射区域(所在区)已经设立了至少1****服务部并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服务部门头,办公场地实景照片,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产权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时未成立但承诺成交后签署合同前成立的得1.5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签订****服务部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约定期限内无法提供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上报财政进行处理】;本项最多得3分。标书代写 |
| 3 |
人员配置 |
15分 |
1.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人数≥5人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在提供的上述服务人员中,项目经理具有保险公估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理赔人员具有保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有医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上述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允许变化,如有变化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
现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 |
服务网点保障能力 |
6分 |
1.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主要辐射区域(所在区)已经设立了区级分支机构并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时未成立但承诺成交后签署合同前成立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签订期限内设置好分支机构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约定期限内无法提供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上报财政进行处理】;本项最多得3分。标书代写 2.综合偿付能力2023****公司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综合偿付能力: (1)2023****公司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在300%(包含300%)以上得3分; (2)2023****公司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在250-300%(包含250%)之间得2分; (3)2023****公司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在200-250%(包含200%)之间得1分; (4)2023****公司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在200%以下的不得分。 |
| 3 |
人员配置 |
10分 |
1.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人数≥5人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在提供的上述服务人员中,项目经理具有保险公估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理赔人员具有保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有医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加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上述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允许变化,如有变化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
| 6 |
增值服务内容及相关优惠服务评审 |
5分 |
1.供应商承诺提供增值服务,能够对采购人有较大帮助,适用性强的,得5分; 2.供应商承诺提供增值服务,能够对采购人有一定帮助,适用性一般的得3分; 3.供应商承诺提供增值服务,对采购人帮助较小,适用性较差的得1分; 4.不提供承诺增值服务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事项构成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聂耳路53号
电话:0877-****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路兴旺综合****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157****4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
联系电话:157****4058
日期: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