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894
通讯地址:黑龙****花园路171****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15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 1 | **县燎原建筑用凝灰岩矿建设项目 | **省**市**县红光乡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红光乡,**面积39190平方米,工业广场占地面积62009.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101199.8平方米。 工程规模:开采标高+168m~+248m。**矿石量为122.75万立方米。根据所选用的采矿方法设计确定综合回收率为97%,贫化率为3%,矿山采出**量为119.07万立方米,规划年开采量矿石20万m3,矿山产品为建筑用凝灰岩,服务年限为5.95年。根据**县燎原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出让交易公告(黑自然交告字〔2024〕39号),本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采矿权,已办理采矿许可证 | (一)施工期间管理 施工扬尘采取定时适量洒水,并在大风天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施工期对露天采场区及工业场地进行分层开挖,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30cm,剥离的表土暂存于排土场,采矿完毕后用于恢复地表植被。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堆肥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剥离的土石用于厂区平整。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布置在征地范围,不另外占地;合理规划,减少临时占地;工程施工完成施工的迹地、临时占地复垦,尽快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在施工过程遇到需要保护的植被,需将其移植。 采用成熟可靠的施工工艺,加强各项临时防护措施,如对扰动地表及排土场做好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护坡等,施工结束后及时种植植被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并制定**施工期不得惊扰捕猎野生动物的详细措施细则,注意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噪声的控制等。施工期对露天采场区及工业场地进行分层开挖,进行表土剥离,本项目剥离的表土暂存于排土场,采矿完毕后用于恢复地表植被。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气。本项目钻孔、爆破、采装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喷淋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过程中限速行驶,车辆用篷布遮盖等措施,破碎筛分粉尘经工序密闭+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运营期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降尘用水绝蒸发。职工排水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在开采区地势低处设置雨水沉淀池,利用雨水沉淀池收集**雨水汇水作为降尘用水。钻机等冷却用水及场内各类降尘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3.固体废物。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布袋由市政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石粉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产品堆场,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保养,保持在最佳状态;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数量,严格限定施工范围;运输车辆选择避开居民点的路线,减速慢行,并减少鸣笛;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破碎生产线采用密闭隔声措施,爆破过程采用水封爆破在昼间进行爆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18)1类标准。 5. 生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规划用地及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矿山开采在白天进行,选取低噪声机器,降低灯光和机械噪声对周围动物的影响。 6.风险防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退役期生态环境恢复措施。依据国土**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0223-2011)中的确定因素及指标,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被破坏土地的绿化、矿山生产废弃物的处理基本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 | 是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