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四川省诗书画院建院四十周年成果展”展览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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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人民**国成立75周年——****建院四十周年成果展”展览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庆祝中华人民**国成立75周年——****建院四十周年成果展”的展览服务需求,现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单位,为本次展览提供展览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单位数量

(一)项目预算:人民币12万元。

(二)选定单位数量:一家。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展厅规模:对3个展览场地进行整体设计和氛围营造。

(二)展览地点:**、**、**。

(三)主题海报、前言、展示墙等设计制作安装。

(四)研讨会桌子20张、椅子120把,话筒音响一套。

(五)线上展览编辑。

(六)邀请函设计制作60个。

(七)展签设计制作120个。

(八)作品运输(含保险)。

(九)布撤展,含物料处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资金保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保障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五)守法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其他条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按照规定获取了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标书代写

(一)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下午17:00标书代写

(二)比选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1:00

六、比选地点

****一楼会议室(**市**区百花潭路10号)。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

(二)地址:**市**区百花潭路10号

(三)联系人:刘老师

(四)联系电话:028-****1213

注意: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不被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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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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