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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族地区中医药发展十年计划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包2第三章“商务要求”中“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标书代写
2、**县财政监督电话:0834-****301。
名称:****
地址:****县政府街161号
联系方式:0834-****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正义路78号
联系方式: 0834-****5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达先生
电话: 0834-****559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