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30
****环境局2024年10月30日****保护站宝瓶河**管护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216****环境局环****管理科)
传 真:0936-****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北郊盛和路6****环境局
邮 编:734000
| 项目名称 | ****保护站宝瓶河**管护站迁建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 建设地点 | **市肃****镇东******集团****公司****牧场白沟口向南180米的唯一对外道路旁 | ||
| 建设单位 | **** | 环评编制单位 | **扬凡****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位于**市肃****镇东******集团****公司****牧场白沟口向南180米的唯一对外道路旁,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单位为****,在原有宝瓶河**管护站西北方向1000m处对宝瓶河**管护站进行迁建恢复。总占地面积0.224hm2,主要建设内容为**管护站用房、防火库房、车库和温室大棚。工程总投资为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3.78%。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环评报告中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了相应措施,所提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经预测,各类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及处理处置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固废污染。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定,接受****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在工程实施中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三、建立健全管护站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避免因管理不****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 四、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处理厂,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