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到2024年11月5日17时30分”更正为: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
2.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 9时30分”更正为: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9时30分。标书代写
3.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 9时30分”更正为: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9时30分。标书代写
4. 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10.★如采购人在本项目的基础上须额外增加新被保,新增被保人员数量无论是多少,中标人的保费均不得超过中标单价。(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10. 补充医疗保险,如采购人在本项目的基础上须额外增加新的投保,新增投保人员数量无论是多少,中标人的保费均不得超过中标单价。(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 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2.重大疾病保障方案中“(5)本次纳入员工预估15人(最终年龄以及人数以实际承保时为准);”更正为:(5)本次纳入员工预估15人,其中男性10人,平均年龄50岁,女性5人,平均年龄45岁(最终年龄以及人数以实际承保时为准)。
6. 对原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7.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三、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阅**路218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20-****323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 谭女士/谢女士
电 话:020-****1688-160/164
电子邮箱:****@163.com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