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镇沅县委、****政府为纪念在**镇沅及在建政、平叛中牺牲的革命烈士,开始在县城****风景区****公墓。****公墓地面狭窄,距县城又较远,不易于管理,于1957****风景区袁****公墓。1959年1月,撤销镇沅县并入景谷县后,1959年2****县委、县人委在袁****社区袁家山)**袁家山革命烈士纪念塔,建设烈士塔使用的土地原为国有林。袁家山革命烈士纪念塔自1959年建塔至今,未占用农户集体土地,目前烈士塔范围的土地为历史遗留形成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由于历史的特殊性,袁家山革命烈士纪念塔后续的用地手续未办理完善,所以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
****事务局向****申请对袁家山革命烈士纪念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2024年10月28日,******局、****事务局、****政府、****社区及******公司工作人员对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土地相邻权利人完成了指界签章工作。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可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申请人:****事务局;
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类型:划拨拟确权面积:825.36平方米;
拟确权地块土地用途:殡葬用地(地类编码:0905)。
拟确权地块宗地四至:****人民政府(国有林);****人民政府(国有林);****人民政府(国有林);****人民政府(国有林)。(详见界址签章表)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复查。公告期满,对公告内容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政府进行审批,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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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