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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丰乐镇李河村 南至丰乐镇李河村 西至二一八省道 北至丰乐镇李河村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2000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B0009 | |||
| 起始价: | 1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向出让人出具信用承诺书,若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成交价款、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到 ****交易中心或****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0日在****11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大道东路****(0410室)**市**区**大道634****中心写字楼B座10层
联 系 人:卢先生 汪女士
联系电话:0724-****459 027-****1821 180****1908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573 5755 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