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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14****保护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汽车玻璃总成组件喷涂、植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项目名称:汽车玻璃总成组件喷涂、植绒生产项目
(二)所属行业:三十三、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四)项目规模:年喷涂注塑件8万m2/a,植绒产品5万m2/a。
(五)定员及班制: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5人,工作制度为3班8h制,年工作300天,年喷涂、植绒时间7200h。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胡总联系电话:151****4771
联系地址:****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三、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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