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落实**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两个先行”的发展战略部署,我乡组织编制了《**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目前已形成规划成果,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敬请广大民众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 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落实**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两个先行”的发展战略部署,编制《**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对秀山乡国土空间做出的总体安排,是指导秀山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二、 编制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 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秀山乡行政辖区范围,四面环海,规划范围总面积 28.91 平方千米,包含 3 个行政村,分别为秀东村、秀北村、秀南村。
四、 规划愿景
秀山秀水,泥岛花乡。
五、 发展目标
以秀山乡地域自然**条件和历史文脉为基础,擦亮文化**底色,重点发展海岛休闲度假、疗养等特色海洋旅游业,适度发展船舶修造业和海工装备制造业,着力打造以海洋旅游为主导的特色海岛小镇。
六、 规划内容
本规划是对原有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之下,结合秀山乡**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全面分析与认识秀山乡国土空间利用现状、人口**环境关系、历史文化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水**发展阶段等重大问题,明确内、外部发展形势以及重大机遇与挑战,确定秀山乡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举措。
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的需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请在公示期内寄至****。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30日(为期30天)
地址:**县秀山乡兰欣路46-48号
联系电话:(0580)****219****办公室)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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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