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4-10-30
截止日期
2024-11-02
联系人
于振波
联系电话
186****2858
招标要求
工期
1.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
质量
1.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局《关于全面调整**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实施意见》,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质量保修期限为10年。
安全文明施工
1.符合承包人要求。
资质
1.具有相应资质。
管理人员
1.符合承包人要求。
专业类别要求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其他说明
1、报价中:污水处理工程单价填1,安全质量管理费单价填比例数,奖罚单价填1。
2、履约阶段必须按以下要求填写,否则废标。
(1)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付款情况预付合同额的:20%,
(2)工程完工后提交《已完工程量分包结算申请核查表》及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审核完成并出具分包结算单后(双方签字盖章),无息支付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不超过: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满三年后无息支付应付工程款不超过:97%,
(4)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且经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无息支付至:100%。
3、工程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工程增减、补充签证等情况,分包人应积极协助承包人备好相关资料,及时与承包人进行协商沟通,分包人不得以签证变更未办理完成、承包人拖欠工程款等任何理由进行停工。否则,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金、向业主支付因延误交楼的赔偿金、为业主代付的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和解的赔偿费、为业主支付房费、代付生活费、延误交楼导致发包人名誉损失、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4、本合同工程款(除抵顶部分外)采用非现金和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如下:非抵顶部分工程款累计非现金方式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0%,其余部分采用现金支付。(非现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票、汇票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承包人有权调整非现金的支付方式及比例)。合同履行中实际抵顶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比例的,以实际抵顶金额调整现金付款部分比例。
5、根据《****建设厅关于调整**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局《关于全面调整**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外墙渗漏)的保修期为10年,质量保修期自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维修至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10年承担分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前和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分包范围内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且必须开展实质性维修措施,维修后及时与业主(发包人、承包方)沟通,在业主(发包人、承包方)认可的合理工期内修复完毕。因分包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分包人的过错造成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分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承包人可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据实审核修复费用,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一次性支付修复费用给第三方。分包人承担自行修复或第三方修复部位的保修责任。由于分包工程缺陷维修导致其他总包分项工程返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分包人免除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6、每次进度付款前按照应付款金额扣留1.5%应急准备金、2%产值上交款,在最后的履约阶段中再行支付;安全质量管理费按合同约定比例扣除。
7、若发包人在以上约定节点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并确认为分包工程款(发包人书面明确为分包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支付该指定工程款给分包人。
8、如《抵顶名录》内容或价格发生变动,按承包人单方确认的同期抵顶物资和价格为准。承包人对上述以物抵顶方式及《抵顶名录》享有最终解释权。
9、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暂时不到位时,分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程进度和工期,若有发生,视为分包人违约,每发生一次需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0、因分****法院冻结承包人账户或冻结分包人在承包人处的待付工程款等款项,致使承包人无法付款给分包人,或者导致承包人其他经营受阻情况,均属于分包人严重违约,分包****法院冻结或强制划扣款项数额20%的违约金,并还需赔偿承包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分包人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的履行,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分包人赔偿由此导致的承包人的损失。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7天时间内,分包人未提出索赔意向书,则从第8天起,承包人有权拒绝分包人的索赔要求。
12、合同数量为暂估数,最终结算数以发包人审定值为准。
13、承包人缴纳的工伤保险、安责险、招标代理费等费用,按承分包双方各自造价占总造价比例分摊。承包人负责提供水电接入点,由分包人按施工情况接到施工部位并设置水电表计量,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范围内施工的内容,发生的一切试验费检测费等由分包人承担。本工程为鲁班奖工程,分包人施工内容及施工资料均需达到鲁班奖标准,因分包人未按鲁班奖标准要求执行造成的维修、返工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4、分包人自己负责施工内容的审计提报及结算工作,分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审计费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的结算
| 1 | 污水处理工程 | 元 | 2,600,000.00 | |
| 2 | 安全质量管理费 | 元 | -2,600,000.00 | |
| 3 | 奖罚 | 元 | 100,000.00 |
| 1 | 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付款情况预付合同额的 |
| 2 | 工程完工后提交《已完工程量分包结算申请核查表》及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审核完成并出具分包结算单后(双方签字盖章),无息支付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不超过 |
| 3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满三年后无息支付应付工程款不超过 |
| 4 | 余款留作质量保修金,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且经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无息支付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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