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行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包一房产、土地类评估机构)入围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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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银行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包一:房产、土地类评估机构)组织框架协议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开评标工作,现将入围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银行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包一:房产、土地类评估机构)

项目编号:****

入围单位一:**琨仲房****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15%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10%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6%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入围单位二: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15%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15%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6%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入围单位三:**正****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14%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14%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6%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入围单位四:**金汇****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15%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15%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3%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入围单位五:**瑞友房****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20.8%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20.8%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6%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入围单位六:**同业房地产****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19%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19%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6%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入围单位七:**汇鑫房地产****公司

住房类房产评估标准:400元/套,针对省外非按揭类住房,在此标准上酌情增加差旅费,差旅****银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商业类房产评估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标准的18%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土地类评估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规定标准的15%收取。以上费用标准均包含省外业务,对于单笔评估费用为30万元(不含)以下的评估业务,最高不超过2万元。

增值税税率:1%

工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服务内容:根据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并出具评估报告等工作。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2日

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新晋祠路19号**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

联系人:崔多杰、周宇、邢婷婷、杜微、康兆来

联系电话:0351-****832

电子邮箱:****@126.com

采购人:****

联系地址:****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高新街15号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351-****66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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