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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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项目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023〕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虎溪校区工科实验大楼西侧A-103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大楼用地位于****虎溪校区工科实验大楼西侧A-103组团,用地面积约26339.70 ㎡(折合39.51 亩),东南北侧均有校园道路。场地北侧为预留教学用地,东北侧为理科大楼,东南侧为工科实验大楼,南侧为预留教学用地,****体育场用地。总建筑面积约73000㎡,其中地上53000㎡,地下20000㎡(含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等),计容建筑面积53000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55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9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其他相关工作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配合实验室工艺设计、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BIM模型创建(LOD300)及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负责配合各阶段评审论证及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全部服务及配合工作,满足发包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配合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取得相关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4.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 BIM 模型创建(LOD400)及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竣工阶段 BIM 模型创建(LOD500)等全部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4.3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2.4.4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均为暂定,最终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以工程实施中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

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II、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04 16: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08 23:59:59(**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电子标服务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n/)、**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和********管理中心网(http://ztbzx.****.cn/)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沙正街174号
地址:
**市**区**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周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400000 邮编: 401120
联系电话: 023-****6239 联系电话: 023-****6894
传真: 传真: 023-****719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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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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