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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梅渚镇美丽乡村**产业补****工业园区域及镇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在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添加“3.8 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即可。”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三、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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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