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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临规划**告〔2024〕1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因规划调整,****政府批准,拟收回位于锦北街道浙****公司土地一宗(带地上建筑),土地面积为10502平方米(15.75亩),总建筑面积14620.6平方米,合同编号为****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予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电话:057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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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