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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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商务响应(4分)原评分标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 现更正为:“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2.因系统优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取消开标签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签到。3.其他事项不变。电子标服务

更正日期: 2024-10-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

联系方式:0955-****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心)

地址:**市**区丽景街与丰安东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0955-****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彦宝

电话:0955-****8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才华

电话:0955-****695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更正后评审因素和标准.pdf

代理机构: ********中心)

发布日期: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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