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场综合试训条件附属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外场综合试训条件附属工程(项目编号:****)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外场综合试训条件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省**市,建设方指定地点。
2.3采购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工程检测、交钥匙等相关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室外工程施工,硬化场坪面积约7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5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工程检测、交钥匙等相关工作。
2.6其他:
2.6.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6.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3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所要求的合格以上标准。
2.6.4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为2年。
3.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报价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报价供应商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报价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则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按照**省住建厅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本工程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2、依据中华人民****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3、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标书代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09:00—11:30, 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5.3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3.5未被列入本公告资格要求3.6、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县汽配城路89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栋401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3 报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报价供应商应随身携带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学校官网(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联 系 人:刘树新、段凯旋、蔡潇逸
移动电话:186****3315(刘)、181****9730(段)
传真:/
地址:**省**市**县汽配城路89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栋401室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王全
联系方式:****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