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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涪****广场站等7个超充站充电桩及电力设备采购安装打包工程,项目业主为**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超充站充电桩及电力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采购安装600KW整流柜8台、720KW整流柜6台、600A超充终端(带4米枪线,单枪液冷终端)14台、250A快充终端(带5米枪线,双枪终端)32台,以及电力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85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充电桩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装配、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电力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正常通电。
2.5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 交货期:交货期40日历天,其中节点周期为:充电桩部分在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运到现场指定地点;电力安装部分在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天内,必须将箱变及电缆运至现场指定地点;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通电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2.7 标段划分: 无
2.8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充电桩)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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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李渡鹤凤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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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聚龙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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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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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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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6****2365 | 联系电话: | 023-****9575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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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广场站等7个超充站充电桩及电力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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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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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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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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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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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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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20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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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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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李渡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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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078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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