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局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审查各用人单位书面申报材料,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收受举报投诉情况以及“双随机—公开 ”的要求等,对县内49家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等进行了评价。拟评定华润雪花啤酒****公司****公司等4家用人单位为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优秀)单位,******公司等6家用人单位为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失信)单位,其余用人单位均为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B级(合格)单位。现将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和C级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优秀)单位(共计4家)
华润雪花啤酒****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升辉****公司、****公司。
二、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失信)单位(共计6家)
******公司、**市****公司、**勇****公司、**万农****公司、**普莱****公司、******公司。
对于被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两年内免于“双随机—公开”抽查,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A级的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县级初审上报市级,由****保障厅行政部门复核授予省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用人单位。对于被评为B级的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双随机—公开”抽查和书面材料审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并约谈用人单位法人(负责人),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各用人单位如对评**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大队(县人社局三楼大厅)申请复审。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的,评**果生效。
联系单位:****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26—****366/0826—****155,联系地址:**县沿口镇下东街301号三楼劳动保障监察大厅。
****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