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088.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水西新区63-1号地块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708.84 | ||||||
| 旅馆用地 | 1417.7 | ||||||
| 餐饮用地 | 1063.28 | ||||||
| 商务金融用地 | 3898.6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213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三通一平 | |||||||
| 起始价: | 1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增价幅度10万或10万的整倍数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到 **市金瓯街27****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到 **市金瓯街27****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2日****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利用条件和相关约定 1.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该地块用房为整体单一产权,整体自持,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 3.其它土地******局(瓯自然资规〔2024〕161号)文件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金瓯街27号五****储备中心、****广场****中心三****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9-****502、 0599-****133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农业银行**支行,建行**支行,****银行****营业部,****银行**市支行,中国银行**御花苑支行,****公司**支行,******联社
开户账号:1406 0407 2902 2071 058,1395 0101 0400 2958 5,3505 0167 7307 0000 0820,9051 2100 1001 0000 0728 04,935********0450035,4104 ****0354,1930 1010 0100 1902 50,9050 6100 1001 0000 1558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