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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街五小**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悦山川****公司
地址:**省**市**区十三纬路39号(1-12-13)
被投诉人1:****教育局
地址:**省**市**区西河路197号
被投诉人2:****建设工程****公司
地址:**省**区市心中路819****广场写字楼10F
相关供应商:****
地址:**区戴村镇大石盖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悦山川****公司对新街五小**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0月9****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9日受理。****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信息:
萧财处2024-7号.pdf (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