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管理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市2024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农财联发〔2024〕13号)部署安排,结合全市农业发展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调查核实情况,****财政局研究将延边东盛****公司、龙****公司、**省******社、****养殖场、龙****养殖场、****养殖场、****基地,共7家为**市粮改饲项目验收合格单位。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凡对上述验收合格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农业农村局、****联系。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71
**** 联系电话:****030
****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