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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林改〔2021〕50 号)等的相关条例和规定,项目经乡镇审核上报,****水利局初步核实,现将拟立项的建设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起至11月8日止。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570-****058
****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县2024年拟立项水池建设项目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建设规模 | 负责人 |
| 1 | 石佛乡 | 石佛乡夏家村 水池项目 | ****经济**社 | 项目建设地点为石佛乡夏家村平佛岩底。总占地面积79平方米。 | 张小恒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