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集团营销费控管理系统采购服务(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明****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15000.00 | 623200.00 |
| 投标人业绩 | 1、****集团费用及佣金项目;2、**城建费用管理系统项目;3、**城房费用管理系统项目;4、****集团ERP合同 | 1、文友费用管理系统;2、巨洲费用管理系统;3、润慧费用管理系统 |
| 团队负责人 | 黄志强 | 王寿琼 |
2、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508 181****690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成本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909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广场C2栋41层
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51-****91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井岗路与**路********基地7栋9****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0508 181****6901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