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华新局房低压配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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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

招标项目名称:2024****联通****公司华新局房低压配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失败说明:****委员会评审,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且明显缺乏竞争性,故否决所有投标,本项目本次公开招标失败。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4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或发送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玉英

电 话:185****5428

邮 箱:****@qq.com

招标人:****

联系人:董女士

监督部门:****财务部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56****4869

电子邮件:****@chinaunicom.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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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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