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翁源县县城新区浈阳大道旁A1-18-01地块、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与浈阳大道旁交汇处A1-1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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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县县城新区浈阳大道旁A1-18-01地块、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与浈阳大道旁交汇处A1-1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2024-11-05 17:30 ,在广****超市为**** 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
采购项目名称 **县县城新区浈阳大道旁A1-18-01地块、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与浈阳大道旁交汇处A1-1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详见项目服务内容。


所需服务 检验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 ****信息化厅》(粤环发〔2021〕2号)、《**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韶府规审〔2019〕5 号)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县县城新区浈阳大道旁A1-18-01地块面积34984.46平方米、**县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与浈阳大道旁交汇处A1-11-01地块面积15013.14平方米,以上两宗地块1拟规划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需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具体要求为:1.对地块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方案;2,对地块进行钻探,采样,取样,检验检测,并出具CMA资质的盖章报告;3,根据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污染调查报告,并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取****环保局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备土壤环境污染检测相关资质,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本地区域情况,能够按时按质独立开展调查检测业务。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检验检测服务

不分等级

检验检测服务

其他检验检测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110,000.00元
金额说明 服务金额为包干价格。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下载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勘查院,**广核分析****公司
选取理由 符合项目资质需求,为政府下属专业技术单位,具备相关检测调查工作经验,综合服务评价高。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1-05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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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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